索引号 zfbmzjj/2021-0153 公开日期: 2021-07-20 11:27
来源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王发兵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陈爱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开放小区绿化设施管护工作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小区绿化设施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小区绿化管理现状 

我县城区范围内共有各类商品房住宅小区68个,保障性住房小区9处,单栋住宅楼158处,住宅面积约85万平方米,68个住宅小区中,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17个,开发企业代管5个,后期管理的35个,业委会自治管理的2个,剩余9个小区正在引导设立业主大会。有物业企业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已基本落实了绿化设施管护措施,管护效果较好,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代管的小区绿化设施管护还未落实,这类绿化损毁情况比较严重,普遍存在绿植未修剪、缺株断苗、杂草丛生、绿化带内种菜等情况。

二、应对问题开展的工作

1.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居民自治管理,落实绿化管护主体责任,一是对目前已经引入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由我局物管所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质量,强化小区内绿化设施的日常管护。二是对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业委会自治管理的小区,由物管所和城关镇、社区配合,进一步落实小区内绿化设施管护措施,因地适宜制定小区绿化设施管理办法,加强小区内绿化设施管理。三是对开发企业代管和目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物管所牵头,城关镇、社区配合,夯实开发企业管理责任,落实小区绿化设施管护责任,提升小区内绿化品质,同时推进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条件的可先推选楼院长,落实小区内绿化管护责任。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由社区引导进一步加强小区居民的绿化设施管护责任心,切实加强宣传指导,大力开展爱绿护绿行动,广泛发动居民主动参加爱绿护绿活动,提高全民绿化意识,组织开展创建园林式小区活动,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居民增强绿化设施保护意识。

3.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

由我局市政园林所负责做好小区绿化养护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居住小区的绿化管理制度,加强绿化日常养护。养护的重点是浇水施肥、加固培土、病虫病防治、杂草清理、修剪植物、病死树木补植等,做到绿地建设一块,成活一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绿化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要求各小区管理主体加强对小区内绿化的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加大绿化执法力度,坚决查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并请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电话:0915-6311879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