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wxlyj/2021-0088 | 公开日期: | 2021-12-01 21:20 |
来源 | 石泉县林业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林业局关于征集《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为切实加强朱鹮的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0915-6311836
QQ邮箱:1294450645@qq.com
联系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长安大道1号
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石泉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1日
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朱鹮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誉为“东方宝石”。为切实加强朱鹮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朱鹮保护区的划定和设立
根据朱鹮栖息自然区域和种群数量,在全县划定设立七个朱鹮重点保护区。
1.饶峰镇金星胜利保护区。东至饶峰镇金星村,西至饶峰镇饶峰村,南至饶峰镇光明村与城关镇雷兴村交界处,北至饶峰镇金星村。
2.两河镇子午童关保护区。东至童关村东堰坪河大转弯处,西至与集镇交界,南至集中安置点外,北至童关村后大梁。
3.中池镇筷子铺保护区。东至中池镇筷子铺村,西至中池镇民主村,南至中池镇城镇社区,北至中池镇筷子铺水坝。
4.中池镇西沙河水库保护区。东至与中池镇老湾村交界,西至西沙河水库大岔沟,南至水库坝,北至西沙村二组七房院子周边。
5.城关镇丝银坝村草池湾保护区。东至小沟大梁,西至小河口,南至进草池湾新路口,北至团抱梁。
6.后柳镇长安保护区。东至后柳镇柏桥村,西至老纸场下河道边,南至曾溪镇中坝村,北汉阴沟村村委会。
7.曾溪镇联盟油坊保护区。东至曾溪镇联盟村,西至曾溪镇油房湾村,南至曾溪镇联盟村,北至曾溪镇政府。
二、保护区内及周边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1.严禁追逐、哄赶、惊吓朱鹮;
2.严禁捕猎、掏窝、拣蛋等行为;
3.严禁收购和私藏朱鹮活鸟、尸体、鸟蛋、羽毛等行为;
4.严禁擅自挖砂、采石、取土;
5.严禁向河道、池塘、农田等朱鹮活动区域随意倾倒垃圾;
6.严禁破坏森林、树木、农田、河流、库塘等朱鹮栖息生活环境;
7.严禁投放剧毒农药和鼠药;
8.严禁砍伐朱鹮营巢、栖息林区的竹子树木;
9.严禁车辆超速、抛撒、鸣笛、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行产生噪音大、干扰性大的生产、生活、娱乐活动;
10.严禁非法占有或破坏朱鹮保护区内投放的朱鹮憩食和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设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县林业局:0915-6318298
县公安局:110 0915-6322678
县生态环境分局:0915-631739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对《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说明
背景:开展朱鹮保护工作是拯救濒危物种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对维护县域生物多样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三县石泉”有着重大意义。为做好朱鹮及栖息地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我县在朱鹮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所取得的成果,特编制《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旨在进一步提升群众保护意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
目标:朱鹮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誉为“东方宝石”,为加强朱鹮的保护管理工作,通过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朱鹮保护工作的通告》,有效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努力用3至5年时间,将石泉打造成“朱鹮乐园·中国氧吧”品牌,切实实现保护朱鹮和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主要内容:
一、朱鹮保护区的划定和设立
根据朱鹮栖息自然区域和种群数量,在全县划定设立七个朱鹮重点保护区。
1.饶峰镇金星胜利保护区。东至饶峰镇金星村,西至饶峰镇饶峰村,南至饶峰镇光明村与城关镇雷兴村交界处,北至饶峰镇金星村。
2.两河镇子午童关保护区。东至童关村东堰坪河大转弯处,西至与集镇交界,南至集中安置点外,北至童关村后大梁。
3.中池镇筷子铺保护区。东至中池镇筷子铺村,西至中池镇民主村,南至中池镇城镇社区,北至中池镇筷子铺水坝。
4.中池镇西沙河水库保护区。东至与中池镇老湾村交界,西至西沙河水库大岔沟,南至水库坝,北至西沙村二组七房院子周边。
5.城关镇丝银坝村草池湾保护区。东至小沟大梁,西至小河口,南至进草池湾新路口,北至团抱梁。
6.后柳镇长安保护区。东至后柳镇柏桥村,西至老纸场下河道边,南至曾溪镇中坝村,北汉阴沟村村委会。
7.曾溪镇联盟油坊保护区。东至曾溪镇联盟村,西至曾溪镇油房湾村,南至曾溪镇联盟村,北至曾溪镇政府。
二、保护区内及周边严格禁止以下行为
1.严禁追逐、哄赶、惊吓朱鹮;
2.严禁捕猎、掏窝、拣蛋等行为;
3.严禁收购和私藏朱鹮活鸟、尸体、鸟蛋、羽毛等行为;
4.严禁擅自挖砂、采石、取土;
5.严禁向河道、池塘、农田等朱鹮活动区域随意倾倒垃圾;
6.严禁破坏森林、树木、农田、河流、库塘等朱鹮栖息生活环境;
7.严禁投放剧毒农药和鼠药;
8.严禁砍伐朱鹮营巢、栖息林区的竹子树木;
9.严禁车辆超速、抛撒、鸣笛、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行产生噪音大、干扰性大的生产、生活、娱乐活动;
10.严禁非法占有或破坏朱鹮保护区内投放的朱鹮憩食和标识标牌等公共设施设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