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2021-0241 公开日期: 2021-12-20 10:10
来源 卫健局
内容概述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要点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政策要点


【健康帮扶】

一、政策名称:大病专项救治

依据文件:县卫健局等9部门《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石卫发〔2021〕115号);省卫计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18)118号);省卫健委等4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陕卫医发〔2019)82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陕卫医发(2020)23号)。

救治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药性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型精神障碍、风湿性心脏病共30种。

享受对象条件:农村脱贫人口。

救治要求: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继续组织30种大病患者开展医疗救治。

二、政策名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依据文件:县卫健局等9部门《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石卫发〔2021〕115号);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卫基层函(2019)360号)。

享受对象:农村脱贫人口。

签约服务要求: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主要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御障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对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4种疾病(也称4种重点慢病)的脱贫人口,由家庭医师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开展一次随访服务;对健康的脱贫人口和患有其他疾病的脱贫人口,由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每年开展一次随访服务。

三、政策名称: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依据文件:县卫健局等9部门《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石卫发〔2021〕115号)。

享受对象条件:农村脱贫人口。

政策标准: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押金(其中涉及第三方责任的患者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与医保、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合力推进先诊疗后付费、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减轻患者负担,方便群众就医。

四、政策名称:健康帮扶监测预警机制

依据文件:县卫健局等9部门《石泉县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石卫发〔2021〕115号);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享受对象条件: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患大病和慢病对象。

政策标准:建立城乡居民患重大疾病信息台账,每月定期推送各镇、扶贫、医保、民政、残联等部门,切实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继续依托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通过镇村走访发现、签约医师团队核查、医疗机构上报、医保和民政部门反馈、全国健康扶动态管理系统筛查预警等途径,主动发现,及时跟进,针对性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对已确定的监测对象及时纳入健康扶贫政策范围,落实签约服务,明确责任医师团队,持续关注检测对象疾病治疗和身体健康,防止因病致贫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