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12月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电价补贴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1-0221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1〕22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15 08:45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电价补贴2643人158580元。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农村特困人员电价补贴2643人158580元。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