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

时间:2021-10-28 16:52作者:周传利源自:县创建办

日前,县委督查室牵头,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督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予以效能问责。

此次督查抽调相关人员与县创建办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第二阶段从2021年11月初开始,最终将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督查内容为职能部门、各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县开发区、旅游景点、乡镇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区、背街小巷等卫生、秩序工作管理落实情况;各单位、乡镇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突出户外广告、市容市貌、城乡环境、交通秩序为重点。督查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镇令其限期整改,如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其下发督办单。

下一步,从2021年11月初开始,督查组将对下发督办单后仍未及时整改的单位、乡镇相关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典型事例予以曝光,并限期整改。对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镇相关责任人将予以效能问责,并扣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