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编制说明
索引号 zfbmfgj/2021-021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26 17:10
内容概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编制说明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编制说明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国家统计局对部分“五上”企业进统的标准大幅提升,对进统方式进行了调整,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以前营业收入达不到规定,但从业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可进统,修改为只看营业收入。同时对规上服务业中的部分大类进统营业标准进行了提升,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等行业年营业收入由1000万元提升到200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商贸流通企业需要提交证明营业收入的发票。而我县对“五上”企业奖励标准现在仍执行的是2018年7月县政府印发的《石泉县“五上”企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奖励扶持标准较低,鼓励力度不大,已明显跟不上目前工作形势。

同时,2020年10月2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安康市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对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市经济恢复性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要创造性的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将我县作为全市“五上”企业培育发展试点县之一,要求试点县要迅速对试点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强化引导培育,对已达到入库纳统条件的,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确保年内入库纳统。

二、制定过程

按照《安康市支持鼓励“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办法(试行)》要求及县领导批示,我局在参考2018年7月县政府印发的《石泉县“五上”企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和周边兄弟县关于“五上”企业奖励扶持办法的基础上,会同县统计局、经贸局、住建局起草初稿,并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了提交今天常务会的讨论稿。

三、内容介绍

《石泉县支持“五上”企业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共8章16条。第一章:总则。主要为该办法的制定背景、依据、目的等;第二章:对象和范围。主要明确了“五上”企业进统的标准;第三章:工作原则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第四章:扶持政策。明确了对纳入“‘五上’企业培育库”、“‘五上’企业储备库”和“已进统的‘五上’企业”的扶持政策和财务奖补;第五章:奖励政策。明确了“五上”企业培育工作中责任单位、进统企业奖励和报表人员的补助标准;第六章:奖励程序。对奖励程序进行了明确;第七章:监督管理。对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法律法规责任进行了明确;第八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部门和有效期。

四、重点条款

1.《办法》对“五上”企业培育责任进行明确。按照各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办法》第三章对“五上”企业培育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县考核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生态环境石泉分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的工作职责。

2.《办法》对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按照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企业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建立“‘五上’企业培育库”、“‘五上’企业储备库”、“五上’企业库”。一是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五上’企业培育库”。二是将当年列入“五上”企业申报名单的企业纳入“‘五上’企业储备库”。三是将已进统的“五上”企业纳入“五上’企业库”。

3.《办法》明确了“五上”企业财务运作方面的奖补意见。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纳入“‘五上’企业储备库”、“五上’企业库”的企业,分别按每户企业1万元/年和每户企业6000元/年的标准预算财务奖补,由统计局和“五上”企业牵头单位开展试点委托第三方记账专业机构代理记账服务,推动逐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4.《办法》对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根据企业所处的“三库”状态,《办法》第四章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一是企业荣誉方面,县委、县政府优先推荐“五上”企业参与省、市优秀企业家、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等评优树模活动。对“五上”企业优秀负责人,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专业协会和各类乡贤会等社会组织机构负责人。二是项目支持方面,县发改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明确在陕南循环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改、新基建和其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向“五上”企业倾斜的政策。三是企业融资方面,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按期纳税的“五上”企业,由安康担保石泉分公司担保,免除不动产抵押,申请50-300万元的财政担保贷款,担保费按每年0.5%收取。四是企业人才培养方面,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牵头,明确支持“五上”企业拓宽引才途径、建设聚才平台,满足专业技术等各类人才多样化服务需求,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的政策;明确支持“五上”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员工职业技能培训、高级管理培训,加快培养现代企业管理人才的政策;“五上”企业住房存在困难的员工,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5.《办法》在奖励政策方面进行了提升和突破。《办法》第五章明确了对企业和培育单位的奖励标准。一是企业奖励标准,对新纳规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新纳规入统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奖励6万元,对新纳入限额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企业、餐饮企业奖励5万元,对申报并纳入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奖励8万元,原在库“五上”企业退库后二次升规的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是对培育单位的奖励标准,培育单位当年新增规上文化、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1户奖励10万元;当年新增服务业、资质建筑业、房地产业企业1户奖励6万元;当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户奖励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