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1-0185 公开日期: 2021-11-02 17:46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 石自然资函〔2021〕307号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石泉县第二路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石泉县第二路桥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9日批准给你公司位于池河镇新兴村(二级公路北侧)一宗国有土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设用地批准书编号:NO:0005509号,项目名称为:石泉县北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项目。

上述宗地存在闲置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石自然资函〔2021〕276号),并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该宗土地至今未达到开工建设的认定标准,现认定该宗土地为闲置土地。

闲置原因为:1.你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你公司未按审批的用地项目进行建设。      

我局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我局联系人:张保成   

联系电话:0915-6315078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