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21-0427 | 公开日期: | 2021-10-11 14:24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北街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
按照《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17号)文件规定,现将石泉县 城关镇 北街 村(社区)拟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
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就困类型 |
1 |
张立平 |
男 |
612423********0011 |
城关镇北街社区 |
三类 |
|
|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凡对上述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异议者,请及时向镇社保站、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石泉县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 石泉县城关镇社保站:0915-6320672
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0915-6322198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6321301
石泉县城关镇北街社区
2021年10月11日
说明: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六)失业的残疾人;(七)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八)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九)享受低保的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十)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一)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二)无就业能力的人员;(三)已从事有劳动报酬(月劳动报酬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或已有经营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等)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