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21-0426 | 公开日期: | 2021-07-06 14:32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向阳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
按照《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3]17号)文件规定,现将石泉县 城关镇 向阳 村(社区)拟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
就业困难人员公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就困类型 |
1 |
谢盛菁 |
女 |
6124231989****0029 |
向阳二组 |
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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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凡对上述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异议者,请及时向镇社保站、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石泉县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石泉县城乡创业就业服务局: 0915-6322198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6321301
石泉县城关镇向阳社区
2021年7月6日
说明: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失去土地且已办理失业登记的被征地农民;(六)失业的残疾人;(七)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八)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九)享受低保的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十)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一)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二)无就业能力的人员;(三)已从事有劳动报酬(月劳动报酬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或已有经营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等)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