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1-0147 公开日期: 2021-10-22 15:47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好河湖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抓好河湖垃圾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河长制各成员单位:

8月份以来,我县持续降雨,河水猛涨,造成大量生活垃圾冲至河道及沿线树梢上,严重影响了水质清洁及河湖环境,国家环保督察于10月底即将到来,抓好河湖垃圾清理迫在眉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垃圾清理。针对河道垃圾量大面广的状况,各镇要高度重视,紧密安排,组织镇村干部群众及护河员全面开展清理行动,要将河道内的杂物、漂浮物及河岸沿线树梢上的白色垃圾全面清理上岸处理;各水库电站要抓紧水坝漂浮物打捞,河道内有水利设施损毁的,要及时清理和修复,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二、强化日常巡查。各级河长要认真履职,发挥作用,严格按照“县级河长一月一巡、镇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村护河员一天一巡”的要求,认真开展巡河,及时发现河湖问题,及时解决落实,常态化开展排查,清零化进行整改,确保达到河畅、水清、岸净。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河长要靠前指挥、督促指导、研判形势、解决问题;河湖长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河湖管理相关工作;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督查和协调,迅速全面开展清理行动,确保于2021年10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垃圾清理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在中省市河湖暗访检查及环保督察中出现问题的,按程序移交纪委问责。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