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 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无诈镇、村(社区)、 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hz/2021-005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4-05 17:31
内容概述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为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中共石泉县委平安石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平安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份起,在全镇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 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无诈镇、村(社区)、 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现将《池河镇“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池河镇委员会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7日

池河镇“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为遏制案件高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中共石泉县委平安石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平安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份起,在全镇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压实各单位、各村(社区)打击防范治理电信诈骗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细化创建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常态化开展打、防、治、管、控、宣各项工作,以“发案数下降、群众损失下降”“无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无诈骗犯罪嫌疑人、无‘两卡’涉案人员、无诈骗窝点”的“两降四无”作为创建的主要标准,以镇、村(社区)、单位为创建主体,以点扩面,扩大无诈区域覆盖率,通过三年时间持续努力,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暨全民反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任副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池河派出所所长、池河司法所所长、池河法庭庭长、镇综治中心副主任、市场监管所所长以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进计划、组织重要活动、研究重大事项、解决主要问题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创建办)在镇综治中心,镇综治中心副主任邝贤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贾天戈、王朋云、李富新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创建活动为期三年,即日起启动至2023年底结束。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压发案(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坚持树立“党政反诈、精准反诈、智慧反诈、全民反诈”新理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宣传发动,广泛排查整治,加强教育引导,全力压降发案,营造防范电信诈骗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明确“无诈镇、村(社区)、单位创建任务要求,力争“两降四无”的“无诈”村(社区)、单位覆盖率达到60%。

第二阶段:建立机制提经验(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构建形成党政主导、村(社区)主责、公安主力、群众主体的全社会反诈新体系,并进一步深化优化,做到职责明晰、机制顺畅、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确定“无诈村(社区)、单位”创建示范点,初步形成可学习、可示范、可对照的创建经验,力争“两降四无”的“无诈”村(社区)、单位覆盖率达到80%。

第三阶段:长效常治见成效(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将打击防范治理和创建工作深度融入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纳入“三共六制”社会治理模式,长效常治机制切实健全完善、务实管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力争“两降四无”的“无诈”村(社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组建反诈专业队伍。派出所负责充分整合资源,组建反诈专业队伍,明确队伍职责任务,建立联动响应、相互协作机制,收集多发高发新型案件情况信息,深度分析研判发案情况,及时进行预警,依法打击治理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各村(社区)、驻镇单位确定一名责任人和一名联络员,便于联系沟通传达信息。(牵头单位:池河派出所,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

(二)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池河派出所、镇综治中心、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文化站、公共事业服务站等站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指导所有驻镇单位、企业、商户、各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各类会议、文艺活动、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方式,持续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和推广“全民反诈”APP,不断提高单位员工及家属防骗觉悟与识骗能力,帮助群众掌握识别电信诈骗的知识,提升群众树立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浓厚的反电信诈骗氛围和强大声势。(牵头单位:池河派出所,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市场监管所、文化站、经济发展办、公共事业服务站、各驻镇单位、各村(社区))

(三)畅通警银合作渠道。由池河派出所负责与池河农商银行、池河邮政银行联系对接,强化警银协作,建立联动机制,落实涉案账户快速查询、资金止付、账户临冻机制。池河农商银行、池河邮政银行要滚动播放防骗视频、摆放反诈宣传彩页、张贴警示信息标语,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要在工作中充分了解客户办理的业务种类,关注转账或汇款的客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提示和劝阻。(责任单位:池河农商银行、池河邮政银行、池河派出所)

(四)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派出所定期梳理最新反诈防骗内容、新型作案手段等资料,特别是针对刷单诈骗、贷款或代办信用卡类诈骗、金融投资诈骗三类高发案件类型开展“精准防范”向各村(社区)、各单位进行推送《反电信诈骗专刊信息》;各村(社区)、各单位通过会议和微信工作群,向党员干部、网格员和群众及时告知;池河派出所、各单位、各村(社区)常态化排查发现池河镇辖区内可能引发电信诈骗的虚假广告和活动等情况,及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告知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劝阻,第一时间打击处置。(责任单位:池河派出所,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

(五)建立易被骗人员信息资料库。派出所负责建立全镇16-55岁“易被骗人群”信息库,收集“易被骗人群”性别、职业、手机号码、微信号等基础信息,形成较为完整的“易被骗人员信息资料库”(此项工作务必在5月中旬前完成),依托网格化管理入户常态化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同时,将“防范电信诈骗知晓率”仿照“三率两度”调查模式,定期进行抽查、检验工作情况,倒逼职责落实。(责任单位:池河派出所,各村(社区))

(六)开展无诈创建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无诈镇”、“无诈村(社区)”、“无诈单位”创建活动,以各创建主体为责任主体,充分发动全体镇村(社区)干部,依托网格化管理,调动单位职工、民警、楼栋长、网格员、“红袖章”、群众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与平安建设家庭积分相结合建立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反诈宣传、举报镇域内诈骗广告或行为、预警劝阻成功的等情形实行积分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员给予公开表彰。镇综治中心定期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年底对创建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七)建立反诈长效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镇综治中心负责组织督导人员定期对各村(社区)、相关站办所及驻镇单位开展反诈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警示;对反诈工作不重视、组织推动不力、电信诈骗高发的村(社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依规追责问责。总结防范电信诈骗工作中有效得经验和做法,形成打、防、管、控、宣方面的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牵头单位:镇综治中心,责任单位:池河派出所、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各驻镇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以及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统筹抓好落实。

(二)凝心聚力,协同作战。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聚焦防范治理与长效常治,切实担起防范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打击防范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核问效。镇纪委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督导检查内容,按照各村、各站办所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对因发生诈骗案件引发重大后果或影响的情况,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将依法依规从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