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1-0248 公开日期: 2021-06-28 09:36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1〕18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12.0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中,按照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已经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详见附件)。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衔接资金,请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做好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此项资金中省将作为对项目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检查重要依据,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完善财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请按照资金用途填报绩效目标表,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办,在项目完工后对绩效目标进行自评,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县财政局。

四、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更新的部门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附件:石泉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石泉县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中央和省级合计 中央 省级 其中:项目管理费 其中:绩效评价奖励资金
小计 中央 省级 小计 中央 省级
石泉县 5612 4362 1250 5612 4362 1250 70 50 20 800 560 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