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1-0116 公开日期: 2021-08-13 13:00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王溪泉

方和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池河集镇供水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泉县池河集镇供水工程于2017年经市发改委以(安发改农经﹝2017﹞239号)文件对该供水工程改扩建下达了批复,批复利用青山沟现有水源并新增龙王沟水源作为本工程供水水源,池河大口井作为备用水源,从水源取水后,通过输水管道自流至水厂,经净化、消毒处理后汇入清水池,通过配水管网供水至用户。该供水工程供水规模为960 m³/d,年供水量23.36万m³。

为进一步保障池河集镇供水需求,避免断水情况,已于今年6月10日建成石泉县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覆盖池河镇草庙村、双红村、新棉村、池河中学等地,供水规模2000m³/d,并通水试运行。

为进一步确保水质安全,县疾控中心定期对水厂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化验结果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如遇个别极端暴雨天气,短时内出现浑浊,但影响会很快消除。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认真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对各镇履行政府管护主体责任和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的监督检查,促进农村供水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管护经费及水费收缴“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对群众投诉或排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督促落实整改到位。通过不断努力,确保城乡供水保障能力、运行管理水平、群众满意率全面提升。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石泉水利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石泉县水利局  0915-6321715

石泉县水利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