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打造安康新兴支柱产业的意见》(安政发〔2018〕1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安人社〔2017〕45号)规定,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向喜河镇人民政府拨付22.5万元,用于支付安康汉奇喜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租赁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4日,凡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政办股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监督举报联系电话:0915-6321301。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