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9-17 09:52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内容概述 教体局解答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关政策

【专家解读】教体局解答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关政策

解读人: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

为什么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三点半”放学现象,带来了家长因未到下班时间接孩子的难问题,同时还存在家长无力辅导学生作业的问题,因此有的家长把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增加了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形成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家长接送难、孩子没地方去、无力辅导作业等问题;可以充分利用课后时间,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空间;还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对象是谁?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我县《实施方案》明确: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学生,做到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求的学生两个全覆盖。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在什么时间开展?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我县《实施方案》明确:推行“5+2”模式,课后服务的时间为5天在校学习日中午放学期间和下午放学之后,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根据冬季、夏季作息时间特点,并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初中学校可上晚自习,但不得违反睡眠管理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内容有哪些?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我县《实施方案》明确:各学校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两类课后服务:一是作业辅导。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第二类是学生的素质发展。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自主选择的兴趣特长,组织学生参加阅读交流、电影欣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这个课后服务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如何确定?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在相应的文件中明确提出:支持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采用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内容。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陕西省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213号)中,将“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列为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安康市发改委员会和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发改价格〔2020〕442号),出台具体的相关标准:按每生每课时4元的标准收取,学校在保证课间休息时间的前提下,每天不超过2课时收费,课后服务时长超过1课时不足2课时的按1课时算,超过2课时按2课时算,并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小学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初中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课后服务费从学校正式提供课后服务之日开始计算,据实核算收取。

如何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石泉县教体科技局教体股股长 熊军:我县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四项原则”和“三个严禁”。“四项原则”是学校主导、非营利性、自愿选择和因地制宜;“三个严禁”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学校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实施的程序开展课后服务。监管方面主要有四项措施:一是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二是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不定时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启动问责;三是坚持信息公开,要求学校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求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动态修订实施方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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