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9-15 15:45
来源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内容概述 我省定于2021年9月16日24时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9月24日8时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省异地就医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

关于暂停异地就医业务办理的公告

广大参保群众,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全省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计划,我省定于2021年9月16日24时暂停运行异地就医系统,并于2021年9月24日8时重新开启系统。系统暂停期间,全省异地就医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暂停异地就医相关业务

2021年9月16日24时至2021年9月24日8时,全县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二、暂停期间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一)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可先行挂账,待系统恢复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参保人如需享受长期门诊及谈判药品报销,建议在停机前完成刷卡结算。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刷卡结算的,停机期间可先行全额垫付,待系统恢复后在垫付机构补录刷卡信息进行报销。

(三)在暂停异地就医服务期间,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将采取线下收取资料的方式办理相关医保业务。

三、异地就医新系统启用时间

暂定于2021年9月24日8时恢复办理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医保经办机构(含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停机期间办理业务时,需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待业务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核发,办结时限顺延。

(二)请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三)系统暂停期间,鉴于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请全县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在系统停机切换期间给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县医保部门咨询。

石泉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中心:0915-6313345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