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9-09 09:50
来源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内容概述 现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21] 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办发[2021] 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实。

二、坚决贯彻执行。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要全面执行支持三孩生育保险政策,按照《安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安医保发[2019] 46号)和《关于对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分娩实行定额补助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 37号)规定标准,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落实即时结算。

三、明确执行时间。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开展追溯报销。执行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