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9-0649 公开目录: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02 08:46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股室、下设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7日


2019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主线,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规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积极做好《电子商务法》的宣贯工作,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精准监管,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营造规范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的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诗波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侯劲松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各所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秩序及商标广告监管股。各所、各股室、执法大队要根据各自监管职责,针对本辖区重点监管行业和领域,收集案件线索,及时梳理上报。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登记。对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加强对社交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的规范引导。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登记备案,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依法查处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信息公示义务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的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具家装、家庭日用品、儿童用品、服装鞋帽以及劳动防护安全帽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以大要案为突破口,组织开展集中打击,坚决守住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底线。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流通销售餐饮环节食品等商品抽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净化生产源头,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不正当价格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推销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非法寄递空包裹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一步加强对刷单炒信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商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配合执法工作开展。依法查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其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等行为。

(四)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发布违法广告进行商业炒作行为。重点检查广告内容是否有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破坏社会稳定、有悖精神文明建设,有碍社会风化、含有民族宗教歧视内容、有损民族尊严、含有宣传邪教和民运内容等导向性社会反响强 烈的违法广告,以及是否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违法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检查是否对升值或投资回报有承诺,或者对房地产项目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重点检查是否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 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招商等广告;重点检查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发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利用公益广告名义发布商业广告;重点检查广告设置或发布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法定规划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文禁止的情形。

(五)依法打击其他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网络交易信息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查。不断强化监管技术应用,探索应用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完善监测监管流程,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加强对2019年国庆、“双十一”等消费敏感期、集中促销区的监测监控,有针对性的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和产品质量抽检,及时发现风险,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实施全网警示。

(七)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推进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网络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推动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让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信息公开,倒逼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从根源上提升网络交易商品的质量水平。

四、时间安排

2019年9月27日——2019年11月15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网络监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强化协同监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本次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担当,加大执法力度。要以网络市场监管突出问题、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消费投诉举报集中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一批要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树立执法权威。

(三)开展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成果、典型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行业自律,鼓励公众监督参与,深化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五)突出成效,狠抓督促落实。整治工作重在成效,关键在落实。整治期间,各所、各股室、执法大队要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案件线索及时通报县局,并于11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县局市场秩序及商标广告监管股。

联 系 人:马婷婷

联系电话:0915-6323316

邮    箱:79383482@qq.com

2019 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项 目

数 量

备 注

专项检查情况

网上检查网站、网店(个次)

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个次)

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条)

责令整改网站(个次)

已提请关闭网站(个次)

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个次)

案件查处情况

( 查处网络违法案件  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件;罚没款     万元)

按照主要违法问题分类

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件)

电子商务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件(件)

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义务案件

无证生产电子商务产品案件(件)

缺乏资质经营食品案件(件)

网络销售非法添加、滥添加食品案件(件)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件)

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件)

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件)

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件)

合同违法违规案件(件)

网络销售禁售、限售物品案件(件)

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件)

注:如查处的同一网络违法案件属于同时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原则上按照涉及的最主要的违法问题进行分类(不重复计算),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