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365 公开日期: 2021-09-08 17:17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卫生健康局石泉县医疗保障局石泉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卫生健康局石泉县医疗保障局石泉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按照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530号)要求,决定在我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二、专项执法行动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0月15日

三、专项执法行动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加工制造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近年来曾发生过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二)专项执法行动内容

1.用人单位遵守《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

2.用人单位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重点检查增加产假、男方陪护假、哺乳假、节育手术假及假期不影响职工工资福利、晋级、工龄等情况;

3.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

4.用人单位制定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

5.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

6.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

7.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

8.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

9.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21年9月6日至9月20日)

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提高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女职工的维权意识。同时各用人单位要按照专项执法行动9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要及时整改,并于2021年9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自查整改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督促落实好女职工较多的医疗卫生行业各单位的自查整改工作,并督促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其他招用女职工较多的金融、纺织等企业单位的自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督促落实。

(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2021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使用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立即纠正,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立案严惩重处。

(三)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

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县人社局将会同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中存在的难点、女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要把专项执法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要明确落实专项行动责任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用人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维护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组成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丁白芳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马 静  县卫健局副局长

陈时坤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晏晶晶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陆  洲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胜斌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刘胜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人社局要负责做好牵头统筹工作,整合发挥好四部门协同作用,加强督促调度;四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维护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局。


联系人:陈  鑫    联系电话:6310800

附件: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石泉县总工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