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328 公开日期: 2021-08-16 15:56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

石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治欠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治欠办发〔2021〕7号)相关精神及市治欠办统一要求,从即日起至 2021年9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集中检查本辖区、本行业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近年来已竣工但仍存在欠薪问题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以及接到欠薪投诉的工程项目、用工密集型企业和投诉多发企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和欠薪积案处置,力争发现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阶段划分

(一)宣传启动阶段(即日起~820日)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圆满完成。县人社、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和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其他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及宣传。通过《条例》宣讲、解读政策、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根治欠薪工作政策法规,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辖区、本行业内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自查自纠,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执法检查阶段(8  20 9月20日

县人社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会同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执法。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行动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市、县治欠办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因工作进展缓慢、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推进制度落实。对照《条例》规定,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落实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情况台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作出处理。

2.尽快化解积案。加强部门联动,集中力量解决欠薪存量案件,对复杂案件实行提级办理、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全面清查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降低新欠发生率。及时核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案件线索,不断提高线索办结率。

3.切实保障权益。要同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在新形势劳动关系下,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权益落到实处。

(三)总结报告阶段(9月20日~9月28日)

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填写《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与统计表一并报送县治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成效。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指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发挥治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促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台账做到底清账明。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建立健全陈欠案件台账、欠薪线索办理台账、在建工程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台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等各种根治欠薪工作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加大失信惩戒保持高压态势。县人社局要用好用足《条例》,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条件的,要做到应列尽列,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石泉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抄送:县政府办,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