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5-17 16:35
来源 县教体科技局
内容概述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

【领导解读】关于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

解读人: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 张诗波

2021年5月16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21〕18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推进“三五三”教育发展战略、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环境,针对受社会各方因素影响,全国各地中小学生群体中厌学、行为失范、心理健康等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为全面加强我县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科学系统的特殊学生转化工作预防、管控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特殊学生逐年递减目标,营造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利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引导特殊学生行为习惯、开展心理健康疏导,强化家庭教育为重点,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科学系统的特殊学生预防、管控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凝聚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实现特殊学生逐年递减目标,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学生。

三、主要内容

从精准摸底,动态更新,建立特殊学生信息档案、预防为先,提前干预,净化特殊学生成长环境、转化为主、共同施策,促进特殊学生身心健康、跟踪为要,常态管护,巩固特殊学生转化成果四个方面就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关键环节进行强调指导,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体制,形成校内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涉及范围

县委政法委,县教体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文旅广电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团县委、妇联12个部门以及11个镇。

五、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通知》(教基〔2017〕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国卫疾控发〔2019〕6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1〕3号)。

六、注意事项

(一)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特殊学生教育管护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全面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特殊学生转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镇、各部门要将特殊学生转化工作作为保基本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财政保障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争,进一步推动社区之家、农村幸福院、妇女儿童之家、学校成长中心、警务室等活动场所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为特殊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快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三)各镇、各部门要将特殊学生转化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

七、惠民利民举措

1.建立完善学生健康成长信息档案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特殊学生管护工作的精细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2.强化特殊学生群体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定期开展学生心理疏导、监护人职责意识培训活动;多部门统筹协同,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建立完善特殊学生群体帮扶制度,落实“代理家长”帮扶制,精准关爱特殊学生,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政策原文: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74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