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nyncj/2021-0089 公开日期: 2021-08-26 19:07
来源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内容概述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签发人:胡先武

高安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恢复农村撂荒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农村耕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土地撂荒严重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为确保粮食安全,强化撂荒地利用,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强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决遏止土地撂荒。

一是认真研判,强化工作落实。县委第10次常委会和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明确要求,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已纳入各镇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乡村振兴工作督导的重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石泉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抢抓“三夏”时节加快推进撂荒地利用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我局先后三次下发通知要求各镇对本辖区内撂荒耕地进行统计上报,经统计汇总,全县撂荒地总面积达4.3万亩,现已形成地块编码,建立了工作台账。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撂荒地统筹利用。首先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建立耕地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方案,将川道地区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撂荒地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大力发展茶叶、魔芋、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其次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保险政策,激发农户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第三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修复因灾损毁的撂荒地,为具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和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第四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种植大户,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最后发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优势,支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集中资源,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如熨斗镇茨林村流转土地建设55亩设施大棚发展羊肚菌、发展订单蔬菜(60亩),刘家湾村发展中药材吴茱萸500余亩,中池镇立军家庭农场流转100亩土地种水稻、油菜,目前集体经济发展迅猛,经济效益可观,效果十分明显。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认真总结遏制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好的经验做法,严肃查处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件,营造全社会统筹利用撂荒地浓厚氛围。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6321372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