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079 | 公开日期: | 2021-08-26 18:21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石泉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 96号建议的复函 |
类别:A
签发人:胡先武
毕小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制定乡村振兴期间可持续奖补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该建议对制定乡村振兴期间可持续奖补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县委第十五届第九次全会对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泉县2021年产业振兴实施方案》(石办发[2021]4号)文件,方案重点围绕做大龙头、做精农旅融合示范区、做强集体经济示范村、壮大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制定了一系列奖补政策。奖补政策更加注重向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产业大户倾斜,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方式,意在通过持续政策扶持逐步形成每个产业都有龙头企业引领,园区、合作社承载,家庭农场及产业大户有机衔接的完整产业链。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6321372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