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0 发布日期: 2021-06-15 10:12
来源 县政府办
内容概述 《石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领导解读】《石泉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县政府办主任 徐兴平

一、起草背景

为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全面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编制完善县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2年6月底:完成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到2023年底:基本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办事服务更加便利、公开质量更有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三个层面11个方面。分别为: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更高质量依法行政。科学编制标准目录、严格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政民互动活动实效。二是进一步规范服务公开,优化更高质量营商环境。准确详尽公开办事指南、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精准涉企政策服务、推进服务结果公开。三是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提升更高质量公开质效。规范县政府网站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着力丰富政务公开平台。

四、涉及范围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宣传部、档案史志馆及11个镇。

五、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
    六、注意事项

(一)各镇、各部门压实分管领导、涉关股室、业务干部“三方”责任,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全面公开本单位本行业信息。

(二)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办法》《石泉县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发布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三)各镇、各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可靠,与公众开展便捷的互动交流。

七、关键词诠释

(一)政府信息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2019年4月3日),第一章第二条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谁来公开?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内容?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六保”政策咨询窗口,在政务服务网开设惠企服务专栏,公开咨询电话,提供涉企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服务。

(二)充分利用“12345”等政务热线接受投诉举报监督,畅通群众和企业诉求渠道。

(三)大力推进信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在信用安康、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统筹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政务新媒体三网融合发展,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实现信息同源、服务同根。

(五)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标识统一、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六)提升县档案史志馆、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275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