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1-0100 | 公开日期: | 2021-08-04 08:21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水利局——取水许可审批类) |
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水利局——取水许可审批类)
编制单位:石泉县水利局
事项名称 |
取水许可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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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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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3.《陕西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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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名称 |
石泉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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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泉县滨江大道东段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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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915-632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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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构 |
石泉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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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型 |
代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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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二) 在取水许可总量已经达到取水许可控制总量的地区增加取水量的; (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 (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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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2.设置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出具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同意文件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4.取水许可申请书。
5.取水单位营业执照。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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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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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15个工作日(0个工作日表示实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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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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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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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县水利局:0915—6321715 县效能办:0915—6315576 县纠风办:0915—631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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