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分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fgj/2021-0144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3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01 10:38 |
内容概述 | 根据当地发展需要,通过核实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已下达的部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和资金计划调整如下: |
城关镇、池河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根据当地发展需要,通过核实项目实施实际情况,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已下达的部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和资金计划调整如下:
一、项目规模、资金调整
1.城关镇双桥村环境整治项目:同意追加项目资金4万元,项目总计划投资12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不变。
2.城关镇东风村一至四组便民桥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建设规模中“长10米、宽3.5米”调整为“长12米、宽4.5米”,追加项目资金7万元,项目计划投资37万元;将计划下达主管单位、实施单位由“县扶贫局”调整为“县乡村振兴局”。
3.城关镇丝银坝村十三组至十七组道路硬化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建设规模中“路面宽3.5米”调整为“路面宽4.5米”;将计划下达主管单位由“县扶贫局”调整为“县交通局”,实施单位由“县扶贫局”调整为“城关镇”,计划资金不变。
4.曾溪镇油坊湾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建设规模中“新建管网1.2公里”调整为“新建管网0.6公里”;将计划下达实施单位由“县水利局”调整为“曾溪镇”,主管单位由“县水利局”调整为“县住建局”,计划资金不变。
5.水利类项目:共计调整项目11个,总计划资金、建设规模、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不变。
二、项目名称、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调整
1.石泉县2021年村组道路生命防护项目、石泉县2021年村组道路路面修复项目、石泉县2021年村组道路水毁修复项目、城关镇杨柳社区道路硬化项目、金齐村六组通组路硬化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主管单位、实施单位由“县扶贫局”调整为“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规模、计划资金不变。
2.池河镇明星村七组组级路和池河镇明星村十组组级路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实施单位由“池河镇”调整为“县交通局”,建设规模、计划资金和主管单位不变。
3.喜河镇团结村饮水工程提升项目:同意将计划下达实施单位由“县水利局”调整为“喜河镇”,建设规模、计划资金和主管单位不变。
4.喜河镇喜河村猫儿寨供水提升工程:同意将计划下达项目名称由“喜河镇喜河村猫儿寨供水提升工程”调整为“喜河镇晨光村猫儿寨供水提升工程”,建设规模、计划资金、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不变。
附件:石泉县2021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分项目和资金计划调整表.xlsx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