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001 发布日期: 2021-07-24 17:56
来源 市政府网站
内容概述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三批)

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三批)

截止2021年7月17日17时,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9件,现将第三批9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石泉县后柳镇污水处理站排水口附近臭气刺鼻,疑似污水直排。

石泉县

经查,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排放口水质清澈、无异味,河道内砂石表面洁净,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调阅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水总排口达标排放。

不属实

处理情况:后柳镇污水处理厂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规范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2

石泉电站库区往汉中方向距离电站一公里左右有2-3家农家乐生活污水排入水库库区。

石泉县

经查,石泉电站往汉中方向1公里范围内无居民居住,未发现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4公里范围内未发现农家乐经营行为,沿线39户居民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不属实

处理情况:进一步健全石泉电站库区环境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区域水质安全。

已办结

 

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12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8166809;邮政信箱:安康市第A004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