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714 发布日期: 2021-07-14 15:22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按照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1〕20号)和县脱组办、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就业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1〕17号)及《关于印发<石泉县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和购买劳务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1〕2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4—6月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购买劳务服务岗位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1年7月14日至7月23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贴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石泉县2021年4—6月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购买劳务服务岗位补贴对象公示

按照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120号)县脱组办、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就业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石脱组办202117及《关于印发<石泉县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和购买劳务服务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脱组办202123精神,现将我县202146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购买劳务服务岗位补贴公示如下,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2021714日至723日),凡对上述拟享受补贴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期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6321301、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6312352、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6323791

 

附件:石泉县2021年4—6月乡村振兴公益岗位及购买劳务服务岗位补贴对象公示.zip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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