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1-0000 | 发布日期: | 2021-07-04 11:49 |
来源 | 本站原创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第三季度(第一批)自查通报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规定,按照市电子政务办统一安排,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对县政府网站、陕西政务服务网(石泉县)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开展了第三季度第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经查,发现县发改局、住建局、司法局、池河镇、饶峰镇、喜河镇开设运营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商业广告链接等问题,陕西政务服务网(石泉县)存在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错误表述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以上问题经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现已整改到位。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夯实责任,切实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到位,避免被上级业务主管单位通报。
石泉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中心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