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石泉县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的审计 | ||
索引号 | zfbmsjj/2021-0028 | 公开目录: | 审计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2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6-22 10:25 |
内容概述 |
该项目由县发改局2019年5月28日《关于石泉县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发〔2019〕188号)文件下达,建设内容:在石泉县公安局拘留所新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设证物管理区、物管值班区、普通物品保管区、贵重物品保管区、电子证物保管区、恒温物证保管区、生物物证保管区、枪支(管制器械)保管室、大型(异形)物品保管区、配套建设后端设备、软件平台、监控平台等设备。2019年9月2日县财政局对《石泉县公检法一体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结果批复(石材综〔2019〕129号),审定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2121515元。2019年11月22日县公安局委托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单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2019年12月12日14时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室开标;中标人:陕西正大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80000元;2019年12月23日双方以中标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020年1月2日开工建设,2021年1月29日竣工验收。工程监理单位为陕西中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决算金额1980000元,审计核减19164.61元,核定工程造价1960835.39元。
石泉县审计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