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日期: 2021-06-09 11:11
来源 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内容概述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运营车辆进行询价采购。

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运营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运营车辆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运营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21015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石上清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企)

联系人:杨涛    联系电话:18991535516

地址: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13号楼门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方式:0915-6325159

地址:石泉县财政局二楼

五、采购内容:采购运营车辆三辆,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上海大众朗逸 ,1辆,车型:2021款 280TSI DSG舒适版;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玖佰元整(11.69万元);

二标段:一汽捷达,2辆, 车型:2021款VS5 30周年纪念版 自动悦享型;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19.56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的,只需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可以是厂家也可以是4S店)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会议现场须提供以上资格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询价小组审验,缺项或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响应报价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1日止(上午9:00-18: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

注:(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2/20170828/fc85a537-69ff-4348-8613-373aca4165fa.html (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及文件下载。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联系方式: 0915-2110976,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左蔡蔓子 联系电话:18009157160;疫情未解除期间,投标时每个投标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并出示健康码,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09::30时;
2、询价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7日09::30时;
3、询价会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开标室(莲花东巷与香溪路交叉口西50米)


十、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