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nyncj/2021-0038 | 公开日期: | 2021-05-25 17:11 |
来源 |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21〕10 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康市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1〕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切实做好撂荒耕地精准摸排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21〕10 号)、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康市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1〕3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切实做好撂荒耕地精准摸排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生之本,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是保护耕地资源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最重要的举措。按照县委第10次常委会议和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要求,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撂荒耕地治理工作已纳入各镇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纳入今年乡村振兴工作督导的重点工作。各镇要扛牢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认真做好撂荒耕地精准摸排和统计上报工作。
撂荒地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发挥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作用,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工作要求,入户进田,再次对所辖区域耕地撂荒情况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撂荒地要按块标识,标注承包户、位置(四至坐标、高程)面积、类型(1年以上撂荒地、2年以上撂荒地、长期撂荒地、水田、平地、缓坡地、坡地)等信息。
三、加强统筹协调,精准统计上报
各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部门对接,严格按照摸排要求,组织好本镇内撂荒耕地的统计汇总,务必在6月10日前,将石泉县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防止“非粮化”统计表(见附件)经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刘大彦(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13669150978 0915-6321922
附件:
1.石泉县xx镇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防止“非粮化”统计表.xls
2.石泉县xx镇 xx村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防止“非粮化”统计表.xls
4. 填表说明.docx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