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fj/2021-0015 公开日期: 2021-05-20 16:44
来源 石泉县司法局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 利民七条举措》的通知

各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按照省、市、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经研究制订《“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七条举措》,请抓好落实。




石泉县司法局

2021年5月18日


石泉县司法行政系统便民利民七条举措

一、开展“民法典进百村、入千家、惠百户”活动。集中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在机关单位、村(社区)、移民搬迁安置区、学校、企业、基层单位宣讲民法典,确实推进民法典进千家入万户。(牵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股)
二、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每周二为局领导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接待日都有局领导带班、股室负责人值班、法律服务人员坐班,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精简办事流程。在群众首次来访时,凡案情简单,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承诺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四、推行公证便民惠民措施。县公证处推行免费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简易程序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外出务工人员、医护工作者、现役军人等人员提供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办证、对情况紧急特殊的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老弱病残孕提供上门服务和免费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等。(牵头单位:石泉县公证处)
五、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服务。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受援条件,证件和资料齐全的,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承办人。对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推行预约申请、司法所上门受理。实行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符合受援范围的申请到指派一次性办妥。明确专人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认真细致解答群众每一个法律问题。(牵头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六、开展“领导包案、所股包抓”矛盾纠纷大化解活动。结合“迎接建党百年 服务全运盛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围绕镇、村(社区)认真排查疫情防控、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所股包抓”,深入细致做好包案化解工作,实行三色清单管理,准确把控纠纷苗头,及时组织调解,及时处置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牵头单位: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七、开展律师便民法律服务。组建律师志愿者服务团,公开律师志愿者名单及联系方式,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