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池河镇五爱美丽乡村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fgj/2021-0087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1〕17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17 17:56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池河镇五爱美丽乡村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石泉县池河镇五爱美丽乡村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报告》(池政字〔2021〕3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石泉县池河镇五爱美丽乡村绿化工程项目, 经石发改发〔2021〕143号批复项目建议书,估算总投资约1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地点位于石泉县池河镇五爱村,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实施道路绿化348米,主会场绿化1.056公顷,温室前后,池塘周边及生态停车场绿化设计人工造林和补植补造1.1036公顷,共计绿化面积2.1943公顷,栽植枇杷、规划、七叶树、紫薇等20种高标准花木树种3480株。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康市汉滨区国义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的五爱美丽乡村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所列的包括道路绿化、主会场绿化、人工造林等全部内容。
三、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包括工程施工及工程监理标段)。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16号令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同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本次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依从国家相关规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本工程的招标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擅自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外交易。
2、根据石泉县政府办公室石政办发〔2014〕56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其工程招标的最高限价,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出具评审意见后,方可组织招标。
3、本项目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请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