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fgj/2021-0085 | 公开目录: | 批准服务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发改发〔2021〕173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5月11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5-14 16:37 |
内容概述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提交<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建议书>的申请》(石经投字〔202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
石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提交<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建议书>的申请》(石经投字〔202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现将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泉经开区池河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项目(项目编码:2105-610922-04-05-432096)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石泉县经开区池河工业园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9亩,总建筑面积约29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栋3层钢结构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自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