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0-0000 发布日期: 2020-09-12 17:27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辅政作用,根据《安康市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电政办字〔2020〕5号)和《2020年陕西省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县政务公开办制定了《石泉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指标》(以下简称《指标》)。请各单位依据职能职责,按照《指标》所示信息公开内容,务必于9月17前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后台,并按要求将“需报送信息”相关信息报送至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同时,细化工作措施,常态化更新相关信息。县政府政务信息中心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并定期检查通报。

附件:石泉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指标

石泉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石泉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指标
序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信息公开内容 需报送信息 责任单位
1 财政信息 预决算公开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预算信息。 财政局牵头,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配合
2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决算信息。
3 三公经费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
4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
5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
6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7 公开财政收支信息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公开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财政局
8 县本级及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人民政府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9 每月公开一次。
10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经济财政状况、债务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11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信息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和收费标准。

发改局

财政局

行政审批局

12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 批准服务信息 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审批意见公示,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

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水利局

林业局

行政审批局

各涉关单位

13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 批准结果信息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  开工报告) 审批结果、招标事宜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
14 招标投标信息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 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发改局

住建局

财政局

交通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征收土地信息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信息。 自然资源局
16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重大设计变更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及变更结果信息。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发改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交通局

水利局

各涉关单位

17 施工有关信息 企业施工资质审批意见相关信息。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住建局 

各涉关单位

18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的信息。

市场监管局

应急管理局

各涉关单位

19 资金管理信息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政府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 竣工相关信息,资金管理相关信息。

发改局

财政局

各涉关单位

20 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发改局

审计局 

住建局

各涉关单位

21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住房保障领域 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建设标准、计划户型、面积标准和套型结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交通环境、公共设施、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包括轮候对象数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包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承租、承售价格及支付方式和使用要求、租赁补贴发放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在住房使用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出售和承租及退出情况、承租人和承购人违规申请和使用保障性住房信息。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住建局

民政局

各涉关单位

2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主要公开用地政策、县级以上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用地政策、土地供应计划、供应结果、矿业权出让审批结果信息。

自然资源

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矿业权出让领域 主要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信息。

自然资源

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 政府采购领域 主要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做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发改局 

财政局 

卫健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交易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财政局

自然资源局

经贸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6 PPP项目领域 主要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储备和进展、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发改局

财政局

住建局

交通局

生态环境局

水利局

林业局

农业农村局

各涉关单位

27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 主要公开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疫苗、医用耗材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标准、采购结果、中标公告等信息。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卫健局

医保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 脱贫攻坚领域 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重大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在县政府网站“教育服务信息”栏目上传教育脱贫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丰富公开内容。

扶贫局

教体科技局

各涉关单位

29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的公开。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公开。 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信息。

民政

局卫健局

教体科技局

住建局 

人社局

各涉关单位

30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 教育领域 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入园入学难”、考试招生等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教体科技局 
31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进一步深化细化我县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源头管控,公开健康防治信息。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每月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实行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情况三级公示制度,利用多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评级、风险评级等监管信息,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充分利用相关信息实施联合惩戒,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

卫健局

人社局 

医保局

市场监管局

各涉关单位

32 环境保护领域 重点公开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管、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及应对措施等信息。及时公开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实施情况抽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以及固体废物整治等信息。

卫健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分局

水利局

各涉关单位

33 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情核定、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气象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相关信息。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自然资源局

卫健局民政局

应急管理局

文旅广电局

气象局

各涉关单位

34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 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况。 此类公开信息报送。

文旅广电局

教体科技局

各涉关单位

35 决策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 1.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事项,要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2.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3.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各工作部

门各直属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

36 意见征集渠道及意见反馈情况 开展意见征集时,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对所收集的意见进行整理汇总并公开;公开意见的采纳情况,未采纳的说明理由。

各工作部

门各直属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

37 部门文件 及时公开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对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作出明确标注。

各工作部

门各直属机构        

38 执行公开 督查审计 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审计局
39 行政执法信息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安康)“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安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发改局

人社局

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分局

住建局

交通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

市场监管局 

行政审批局

各涉关单位

4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及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公布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行政审批局
41 减证便民行动信息 公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公布承诺证明事项清单。 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承诺证明事项清单相关信息。 行政审批局
42 专项行动信息 依托政务服务网,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题》,及时更新专题内容,广泛宣传应对疫情各项政策举措,梳理公布政策流程图,公示联系人等信息。设立的复工复产咨询投诉专线的工作情况;设立“六保”政策咨询窗口的情况。 行政审批局
43 公共卫生信息 以专题形式展现 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 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卫健局
44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以专题形式展现 提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 此类信息公开报送。

政府办(金融办) 

 发改局

财政局

45 “六稳” “六保” 信息 以专题形式展现 1.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群体就业信息。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等工作信息。
2.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及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
3.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药品安全、疫苗监管、医保监管信息。
4.围绕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发布相关政策信息。
此类信息公开报送。

发改局

教体科技局

财政局

人社局

卫健局

医保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