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1-0081 公开日期: 2021-05-13 11:46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秦岭生态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二)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秦岭生态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二)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少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643.85万元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落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三、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按省审计组整改要求彻底整改

四、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五、完成情况:按整改要求,一是截止2019年6月我县共有在产矿山企业5家,根据2018年7月陕西省国土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印发的《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陕国土资[2018]92号)要求,应计提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基金30.1324万元,实际计提30.1324万元,并于2020年4月、2021年4月督促在产矿山企业足额计提上年基金。二是2015年至2018年7月,全县21家矿山共缴存保证金164万元,我县已于2019年6月全部转为基金。三是我局督促已关闭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现全部恢复完毕。同时,严格督促在产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义务,目前可恢复治理损毁区域已全部恢复到位。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