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gz/2021-002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城政发〔2021〕1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01 21:55
内容概述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确保“五一”节假日期间,我镇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实现“大事不出、小事及时快速处置控制”的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故防范力度,现就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2021年“五一”劳动节假期为5天,同时我国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稳定,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场所安全、食品安全压力日益增大,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实际,依据城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城关镇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季度及汛期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检查重点

(一)道路交通领域。进一步规范行人、行车秩序,引导安全文明出行。狠抓车辆管理,突出对旅游客车、涉校车辆、工程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及各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严管,要加强监管力量,严厉制止超载、超重、酒驾、醉驾等违规驾驶行为。深化道路安全治理,着力抓好农村道路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路段、桥梁、弯道、隧道以及未验收但已通车道路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道路交通劝导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二)非煤矿山领域。联合自然资源局对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露天采石场要重点查改未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未采用中深孔爆破、采用干式凿岩、存在高陡边坡、排土场堆置超高、未实现在线监测和高处作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隐患。对尾矿库企业要加强汛期排洪设施、不按规定封堵排洪竖井、违规向库内排水、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等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尾矿库,要提前治理、除险加固,加强监测监控,严防溃坝漫坝事故的发生。

(三)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领域。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一些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以及危险品不按专区存放、无消防设备、无警示标志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行为。对居民燃气、天燃气管道安全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燃气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情况,对发现输送管道问题及时对接县住建局燃气办。对在售燃气器具加强监管,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的行为。

(四)城镇消防安全领域。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不按规定进行电动自行车行为。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餐饮、文娱、教育培训、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居民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宣传。

(五)文化旅游领域。加强对大型文娱活动、文化旅游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切实防范群体性踩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及周边的安全排查工作,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旅游场所,严格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节日期间不得对外开放。

(六)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流动摊贩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购进验收记录台账、餐饮餐具清洗保洁、食品原料及成平半成品储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食品留样等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七)校园周边安全领域。要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摸排整治,对学校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电、防自然灾害事故等拉网式排查检查,确保学校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及稳定,做好学生安全接送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八)工商贸领域。重点督促辖区内企业,特别是社区工厂、电子线束工厂、毛绒玩具厂等小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守则、应急预案,继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企业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员配置、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同时对辖区内企业数量、生产状况进行统计。

(九)防汛防滑及应急值守情况。各村(社区)要积极组织研判本辖区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修编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三到户”责任,及时更新“三到户”信息。落实地质灾害点和危险地段监测责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避险转移信息,及时上报灾情和避险转移情况。对重点行业、区域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做到有预案、能实施、处置快。要切实安排好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节假日时段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

三、督查检查工作安排

抽调镇应急办、基础设施办、创业就业办、国土所等站办所人员,分成5个片区、2个专项检查组进行督查检查,检查时间由4月26日至4月29日,4月30日12时前将检查结果汇总至镇应急办,检查结果由镇应急办负责收集整理。具体分组如下:

(一)城区片督察组:

组长:李 扬

成员:焦富毅、王 阳、陈经瑞

督查范围:北街社区、老城社区、向阳社区、西街社区

(二)银龙片督查组:

组 长:张继焕

成 员:费 林、李长春、廖海龙

督查范围:丝银坝村、双嶂村、雷兴村、龙堰村、新联村、新民村、黄荆坝村、百乐村。

(三)长安片督察组:

组 长:田 凯

成 员:石孝雷、马本清、陈 龙

督查范围:七里社区、江南社区、长安社区、东风村、红星村、纸坊村、五三村、太阳村、太平村。

(四)石磨片督查组:

组 长:王 鑫

成 员:何国均、何 潇、尹 苗

督查范围:城西社区、二里社区、红二村、新桥村、农光村、元岭村、双桥村、双喜村。

(五)古堰片督查组:

组 长:纪大勇

成 员:宜 华、熊 密、吴 伟

督查范围:堡子社区、杨柳社区、古堰社区、珍珠社区、红岩社区、枫树村、沙河村、珍珠河村。

(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

组  长:唐小鹏

成  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对全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进行专项检查。

(七)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检查组:

组  长: 张 琨

成  员: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镇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根据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单位牵头,必要时联系各行业、领域的部门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到制度预案不健全不放过,重大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检查中有隐患整改要求的,必须有整改结果,有复查督查记录。

(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村(社区)、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的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工作部署不及时、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态度不积极、安排有漏洞、检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石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