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684 发布日期: 2020-10-30 11:28
来源 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概述 按照县脱组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4号)和《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25号)以及10月27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现将贫困劳动力申领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

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的补充通知

各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人社局:

按照县脱组办《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4号)和《关于申领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的通知》(石脱组办发〔2020〕25号)以及10月27日召开的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现将贫困劳动力申领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交通和生活补贴有关事宜做如下补充:
一、印证资料方面
贫困劳动力原申领资料中“转移就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含《劳动合同书》《劳务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工资收入证明》)等任意一项资料”无法提供,但务工情况属实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由务工者本人或家属据实出具务工情况说明并签字按手印,帮扶干部确认情况属实签字背书,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作为申领补贴资料。
二、补贴申报要求

按照申报一批、审核一批、公示一批、兑付一批的原则分批次进行申报、审核和补贴兑付,各镇分批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及时对申报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各镇申报补贴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