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slj/2021-0028 | 公开日期: | 2021-04-13 10:37 |
来源 | 水利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督查意见书 |
督查意见书
两河镇政府并镇长:
接省河长办2021年第二次河湖“清四乱”暗访问题反馈,你镇境内堰坪河左岸108国道两河镇大桥上游50米处有大量生活垃圾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请你镇在4月13日内清理处置完毕,并将整改前后同角度照片及问题核查反馈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同时加强河道巡查,确保河道环境卫生整洁。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督办事项(问题)整改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县河长办将报请县总河长按照《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监察委调查处理。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