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lgdj/2021-0045 | 公开日期: | 2021-03-31 15:16 |
来源 |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
内容概述 | 为落实我县文物安全责任,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各镇人民政府认定,现对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反映。 |
为落实我县文物安全责任,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各镇人民政府认定,现对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4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反映。
地址:石泉县老街中段石泉县文物管理所
联系人:高烨
联系电话:0915-6328509
附件:石泉县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安全责任单位(人)清单.xls
石泉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