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政办发〔2021〕9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3-20 09:50
内容概述 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安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现将《安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优化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把关,准确及时报送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好上级要求推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严格审查,各负其责。各单位对报送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要严格审查,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因不认真履职导致出现问题的,将对相关人员实行责任倒查。

三、明确时限,按期报送。各单位于3月24日前报送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见附件)至县司法局,县司法局组织合法性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各单位要根据公示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修改办事指南、简化办事流程、建立核查机制,于3月底形成规范有序的告知承诺制工作制度并对外公布实施。

安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doc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