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wjj-GK-2021-0030 发布日期: 2021-02-02 17:30
来源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内容概述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方案》《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县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的保护能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威胁,特制定此方案。

石泉县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方案》《关于抓紧做好重点人群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县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的保护能力,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威胁,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任务

2021年春节前,按照城乡分开的原则,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完成重点人群接种。

二、接种对象

18-59岁之间的以下重点人群:

(一)疾病感染高风险人群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口产品运输、搬运、加工、销售工作人员,隔离酒店服务、工作人员,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人员。

(二)关键岗位职业人员

1. 社会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党政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基本生活生产保障行业相关工作人员(食品、水、电、暖、气相关人员)。

2. 城市服务人员: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铁路、公路),物流快递从业人员,环卫人员,殡葬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通讯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养老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三、接种时间安排

春节前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工作应做到稳妥实施、压茬推进,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新冠疫苗到货后15天内(准备及完成第一针次接种工作)

1. 首先完成进口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相关人员,隔离酒店(集中隔离点)服务、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

2. 压茬推进医疗卫生人员,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进口产品加工、销售工作人员疫苗接种。

第二阶段:新冠疫苗到货后第16天-30天(完成第一阶段第二针次及第二阶段的人员的接种工作)

1. 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人员,进口产品加工、销售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疫苗接种。

2. 压茬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基本生活生产保障行业相关工作人员(食品、水、电、暖、气相关人员)疫苗接种。

第三阶段:2021年2月5日前

1.继续完成前两阶段重点人群接种。

2.进一步完成关键岗位职业人员等其余人员接种。

四、培训安排

在国家、省级、市级培训的基础上,我县将围绕疫苗供应和配送方案、接种现场工作方案、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接种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方案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参与人员培训全覆盖。

五、组织实施

(一)疫苗采购及费用安排

1. 现阶段实行免费接种,附条件上市后疫苗价格按照批准的价格确定。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专班统一安排,进行疫苗申请分配与采购调拨。

2. 现阶段疫苗储存运输费、接种服务费由同级财政承担,附条件上市后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二)疫苗供应配送

我县疫苗由省疾控中心按照《疫苗管理法》等要求配送至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根据接种数量配送至2个定点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在疫苗储运过程中要严格疫苗冷链管理,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疫苗储运相关记录要保留至满疫苗有效期5年以上备查。

(三)疫苗接种

1. 县卫健局统筹推进辖区内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实施,做好辖区内新冠病毒接种单位设置管理、人员培训、不良反应监测和疑似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

2. 县卫健局根据辖区新冠病毒疫苗重点人群数量、分布和接种服务能力,将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和城东预防接种门诊设置为新冠病毒疫苗定点接种门诊。

3. 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和城东预防接种门诊在接种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做好接种前预检、知情告知、接种过程“三查七对一验证”以及接种后留观和接种信息登记等工作,确保接种安全。

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设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凭证”样式,县卫健局负责统一印制,发放给2个定点接种单位使用,严格做到“一人一证”,规范管理。

(四)不良反应监测

1. 县卫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组织疾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苗接种后不良事件(AEFI)的监测日报告和调查诊断、处置工作,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做好应对处理。

2. 成立石泉县新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小组,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应对处置工作。异常反应补偿标准按照《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执行。

(五)异常反应医疗救治

1. 县卫健局将接种点划分为2个区域,组织县医院、中医医院分别负责2个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2所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保障。

2. 对于接种点发生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处置的,要指定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县医院、中医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 组建石泉县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巡回指导。

(六)信息报告

县卫健局组织辖区疾控、各接种点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的报告工作,接种情况实行日报制。

(七)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

1. 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以国家及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为准,宣传国产灭活疫苗的技术,安全性、有效性、运输使用等方面的优势特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环境氛围,力争做到应接尽接。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新冠病毒疫苗相关信息和言论。

2. 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宣教组组织做好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相关舆情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或事件造成的负面舆情影响。


附件1:石泉县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准备工作方案.doc

附件3: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登记报告方案.doc

附件4: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分配、储运及管理方案.doc

附件5: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方案.doc

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培训工作方案.doc

附件7: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doc

附件8: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宣传与舆论引导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