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1-0026 | 公开日期: | 2021-02-03 20:38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县林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通知》(安财建〔2021〕9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21.3万元(资金分配及功能科目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市林业局(安林字〔2021〕1号)文件,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顺利实现绩效目标。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要积极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建设,规范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要加大资金公告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该资金参照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严禁转移、挪用、截留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归集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规范会计档案管理,随时接受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合计 |
森林资源管护支出 |
湿地等生态保护支出 |
|
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 |
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 |
湿地保护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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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 |
2130212湿地保护 |
|||
县林业局 |
521.3 |
80.1 |
151.2 |
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