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1-0002 | 公开日期: | 2020-12-06 09:29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扶贫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0〕69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你局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8万元,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
请你局接到文件后,根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执行监控,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实现。要按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并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要及时制定项目建设计划,积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执行《石泉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及时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广泛接收群众监督.
要严格按照《石泉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石财字〔2020〕51号)文件规定,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虚报、冒领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
石泉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