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yjglj/2021-0012 公开日期: 2021-02-23 14:23
来源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内容概述 干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干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干部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三项机制”和县委干部管理“五精准”系列制度,有效激励干部尽职尽责,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干部大胆作为、勇于担当,根据《石泉县推行干部“量晒励汰究”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干部绩效管理是指运用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通过计划、执行、评价、反馈、改进等环节,督促干部履行职能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提高工作效能,提升能力素质。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强党对干部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干部队伍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三五三”工作法,把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贯穿全程,持续深化“五精准”管理机制,在“量晒励汰究”上精准发力,注重工作实绩、强化激励约束,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应急管理队伍。

三、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导向鲜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便于操作、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应急管理局干部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所有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和抽调人员除外)履行岗位职责进行量化,实行积分制管理,明确奖励加分、惩戒扣分项目。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高德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应急救援技术中心伍松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谢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谢彬、刘天天、汪成伟具体负责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积分组成

绩效管理实行积分制,积分由基础积分、奖励加分、惩戒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础积分。按岗位类别分为四类,主要领导基础分75分、班子成员基础分70分、股长基础分65分、一般干部基础分60 分,基础积分根据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赋分。

(二)奖励加分。主要是对干部职工工作成效显著,获得表彰奖励;工作经验得到交流和推广的;抽调参与岗位职责以外工作的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积极参加应急救援的工作任务等情形给予相应加分(奖励加分情形及标准详见附件1)。加分项由个人申报,股室汇总,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实行实时登记,同时收集好相关印证资料。奖励加分项在次月月初确定,定期进行公示并计入季度考核总分。

(三)惩戒扣分。主要是对干部职工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认真或未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受到领导批评和上级通报批评的,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给予相应扣分(惩戒扣分情形及标准详见附件2)。惩戒扣分项在次月月初确定,定期进行公示并计入季度考核总分。

六、操作流程

(一)定岗定责。根据“三定”和“九定”方案,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的原则,党组成员按局党组分工定责,股室长由局党组任命,一般干部实行岗位双向选择,局党组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本着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个人申请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统筹,人员定岗由局党组会议确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二)每周量化。依据全年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任务,股室职责与个人承担任务相结合,以股室为单位,根据股室、岗位、时间节点细化绩效管理评估指标,每周五提供下周个人工作计划清单并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对每项工作指标进行赋分,如实申报个人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三)每月晾晒。根据干部每周绩效评分初审结果,由领导小组在月初对上月清单任务完成情况、奖励加分及惩戒扣分进行公示,对未完成事项进行提醒督办,将清单完成情况书面反馈给相关股室和个人,未完成事项作为下月督办重点。

(四)季度评定。个人绩效管理积分每季度评定一次,分别在4月、7月、10月和次年 1月上旬完成上一季度的绩效管理认定,同时进行公示。个人每季度的总积分=个人每季度基础得分+奖励加分-惩戒扣分

(五)年度考核。绩效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制,以年度总积分做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总积分为全年四个季度分值之和,按得分多少进行排名。

七、绩效管理等次确定

干部绩效管理等次以年度考核确定的总积分为主要依据,按照3:4:2:1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局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及个人积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报组织部门备案。

八、结果运用

干部职工绩效管理结果作为干部退回管理、年度考核、评优树模、职级晋升和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个人年度绩效管理总积分低于年度基础积分总额的,不得评优和晋升职级,不参与年度奖金分配;个人年度绩效管理总积分不足年度基础积分总额80%的,直接作为退回管理对象,在干部年度考核中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个人年度绩效管理总积分均超过年度基础积分总额时,积分排名最后的干部作为退回管理人员对象,具体由局党组会决定;符合县委、县政府规定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实行退回管理。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提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施行。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