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专班的通知
索引号 zjzfhlz/2021-000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2-02 10:41
内容概述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全面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做好我镇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后柳镇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专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驻村工作队、卫生院、相关站办所: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全面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做好我镇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后柳镇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专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成立后柳镇尘肺病患者分类救治救助工作专班

组  长:兰周周(副镇长)

副组长:李德军(镇脱指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郑诗伟(镇社保站站长)

程勤磊(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廖  凯(镇农综站副站长)

缪付刚(镇卫生院院长)

胡  建(后柳中学校长)

柯宝林(后柳小学校长)

二、全面调查摸底,建好监测台账

落实专人对曾从事或正在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冶金、水泥、陶瓷、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人员定期开展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初次全面摸底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并报县卫健局,实行动态监测,每年1月上旬、7月上旬分两次上报。

三、落实分类分类救助政策

1、扶贫综合帮扶。由镇脱指办负责,对纳入救治救助范围的职业尘肺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尘肺疑似病例家庭落实综合帮扶政策,确保不因病致贫、返贫。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面落实“八个一批”扶贫政策,确保脱贫稳定不返贫;属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家庭生活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边缘易致贫户,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确保不致贫;对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且短期内无法改变的,及时纳入贫困人口,落实综合帮扶政策,确保尽快脱贫。

2、社会救助扶持。由镇社保站负责,对因职业尘肺病、临床诊断尘肺病、尘肺疑似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优先落实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对因病致残的尘肺病患者全面落实残疾人帮扶政策,优先落实“两项补贴”,确保“应帮尽帮”“应补尽补”。

3、产业就业支持。对纳入救治救助范围、家中有劳动力人口的尘肺患者家庭,由镇农综站负责,优先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及奖补政策,确保有劳动力家庭户户有产业,优先落实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护林岗位;由社保站负责,对劳动力人口落实技能培训,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纳入社区工厂用工,优先支持就业、创业并落实扶持政策,通过多方扶持,持续增加家庭收入。

4、其它帮困救助。尘肺病患者家中有在读学生的,由各学校负责优先落实教育帮扶政策,通过“两免一补”、发放助学贷款等,确保不辍学和失学;协调工会、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机构共同实施优先救济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尘肺病患者家庭优先落实关怀、慰问政策。

5、强化健康服务。由社保站、卫生院负责,建立尘肺病患者每2年免费体检1次制度体检,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血糖、血脂、胸部X片、结核抗体检测、肺功能检测等,体检结果及时计入一人一档,并出具健康指导和治疗建议,采取“医生+护士、村医”模式,组建若干责任医师团队,对符合条件纳入救治救助范围的尘肺病患者,按照“每户有1个签约团队、每年随访服务1次”的要求,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用药及健康指导;对确诊患者制定“一对一”治疗方案,指导并帮助落实分类救治。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