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索引号 xzfgzbmxwjj/2021-0011 公开目录: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1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1-15 11:51
内容概述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 采购项目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


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2021年1月


合同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   合同。

甲方: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江西雅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服务范围:(根据甲方最终采购具体(包括技术资料)内容及划分范围填写)

交 货 期: 15个日历天。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

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规范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承诺。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贰佰元整(¥277200 .00),价格构成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4.2合同实施:

1、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若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将由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单位额外赔偿。

3、本项目交货期限为 15 个日历天。

4.3.款项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4.3.1 货款支付单位为: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第五条 指定履约人员

甲方指定 白珊 代表甲方签收(或送达)合同履行资料。

乙方指定李苗 代表乙方交付成果资料,签收(或送达)合同履行资料。

上述指定人员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于变更之日通知对方。

非指定人员签署的履行资料,在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

第六条  风险承担

乙方承担验收完成前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

第七条 违约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使用单位)、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石泉县财政局备案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第十条 其他(在签订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盖章)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盖章)中标单位全称:江西雅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城关镇春潮广场政务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工业开发区56号201室

邮编:725200

邮编:331722

全权代表:(签字)白珊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李苗

电话0915-6328182

电话:0791-85630717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2021年1月5 日

日期:2021年1月5日

(注:本合同仅为参考文本,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