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
索引号 | xzfgzbmxwjj/2021-0011 | 公开目录: |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1-15 11:51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
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2021年1月
合同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 合同。
甲方: 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乙方:江西雅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服务范围:(根据甲方最终采购具体(包括技术资料)内容及划分范围填写)
交 货 期: 15个日历天。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石泉县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试剂及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
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规范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作出明确承诺。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4.2合同实施:
1、成交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项目组成人员简历表所列)与使用单位就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若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和一切损失,将由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弥补采购人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成交单位额外赔偿。
3、本项目交货期限为 15 个日历天。
4.3.款项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4.3.1 货款支付单位为: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第五条 指定履约人员
甲方指定 白珊 代表甲方签收(或送达)合同履行资料。
乙方指定李苗 代表乙方交付成果资料,签收(或送达)合同履行资料。
上述指定人员如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于变更之日通知对方。
非指定人员签署的履行资料,在结算时甲方不予认可。
第六条 风险承担
乙方承担验收完成前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
第七条 违约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单位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中标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使用单位)、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石泉县财政局备案壹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第十条 其他(在签订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
乙 方 |
(盖章)石泉县卫生健康局 |
(盖章)中标单位全称:江西雅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城关镇春潮广场政务中心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工业开发区56号201室 |
邮编:725200 |
邮编:331722 |
全权代表:(签字)白珊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签字):李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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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15-6328182 |
电话:0791-856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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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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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日期:2021年1月5 日 |
日期:2021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