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chz/2021-000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池政发〔2020〕27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5-15 09:22
内容概述 根据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0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帮助消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河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相关站办所:

现将《池河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池河镇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石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泉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脱组发〔2020〕10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帮助消费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级专业合作社为支持对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组织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扶贫,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消费扶贫产品生产,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方式

1.开展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采购活动。建立帮扶单位与包联村、贫困户或合作社长期定向采购扶贫产品合作机制,引导镇机关、中小学校、卫生院等驻镇单位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工会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优先采购消费本地扶贫产品,至少有50%的资金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消费机制,引领全社会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责任单位:镇机关工会、各帮扶单位、镇内企事业单位、各驻村工作队

2.开展帮扶单位助销活动。牢牢树立“买贫困村产品,献贫困救助爱心”理念,充分发挥河海大学、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院省药品技术审核查验中心、县政府办、县供电分公司、县人民法院、蚕种场、蚕桑发展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中心8个帮扶单位以及全体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自身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代言,带头促销所帮扶地区和贫困群众产品,开展熟人销售,向朋友圈、亲朋好友推荐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全体帮扶干部

3.开展商超门店直销活动。在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设立代销点,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鼓励镇域内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本地区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

责任单位:公共事业服务站、市场监管所

4.开展电子商务营销活动。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 +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充分借助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督促指导本辖区符合条件扶贫企业入驻地方特色扶贫馆,专门销售扶贫产品。主动对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平台)、京东、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广泛销售辖区内扶贫产品。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驻村工作队

5.开展扶贫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利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组织镇内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同时以扶贫日助贫义卖活动为契机,集中展示推介展示我镇扶贫特色产品,积极对接宣传媒介进行报道和宣传。鼓励引导各类扶贫产品供应商参加农高会、第一书记农产品推介会、苏陕交流常州乡村年货大街等大型展销活动,不断扩大扶贫产品影响力、知名度、销售量。

责任单位:农综站、各驻村工作队

6.开展旅游活动带销活动。以金蚕小镇明星、五爱农旅融合示范村“十一”开园,明星乡村大舞台-《喜上加喜》栏目录制为契机,在旅游景区内设立扶贫产品展示销售专区,打造“旅游购物+消费扶贫”模式,吸引游客购买扶贫产品,带动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公共事业服务站、明星村、五爱村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政府镇长段昌明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陈辉、镇党委组织委员李琪、镇政府副镇长张辉成、陈涛、徐萌任副组长,各驻村工作队队长为成员。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公共事业服务站,由陈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佑华、罗娟、高霞、胡孝佩、陈杰、董克文6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消费扶贫成效。

2.严格产品认定。各驻村工作队负责摸排本村重点扶贫产品,协助配合县扶贫部门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按照认定程序定期录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镇农综站牵头组织对其带贫成效、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缴税纳税、环境保护、销售价格、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3.加强部门协作。各站办所、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及信息报送,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会商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广泛宣传引导。镇村广泛利用公众号、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平台加强对消费扶贫的宣传,培育村民树立消费扶贫献爱心助脱贫的理念,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形成消费扶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