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1-0009 | 公开日期: | 2020-11-04 09:13 |
来源 |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向阳社区好汉坡棚户区改造 项目(二期)用地预审意见 |
陕西金莹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石泉县向阳社区好汉坡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用地预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会审研究,作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 用地情况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向阳社区好汉坡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二)用地位置:城关镇向阳社区北环路西段北侧。(四至以勘界报告坐标为准)
(三)用地总规模及建设内容:依据县发改局项目备案确认书该项目拟占地54亩,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被征收建筑面积25400㎡,(包括商业面积5000㎡),还建住宅面积38000㎡。
(四)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用途:经勘界,该建设项目占地36007.31平方米,现状地类为旱地3891.16平方米,有林地14287.36平方米,村庄382.15平方米,其它园地249.85平方米,建制镇17196.79平方米,项目用地位于允许建设区21438.61平方米,位于限制建设区14568.7平方米。
二、预审意见及用地要求
(一)该项目位于限制建设区的14568.7平方米用地,不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应核减用地规模。项目位于允许建设区的21438.61平方米用地,符合城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和各功能分区符合相关产业建设用地标准,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林地的按照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履行手续。
(二)你公司应优化设计,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按照《补充耕地承诺书》做好该项目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耕地开垦费用,确保“占一补一、质量同等”。
(四)该项目在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之前需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洪涝灾害评估意见》的建议落实治理和监测工作。
(五)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4日